一、应保证音像资料所录制信息的完整性,不要暂停、中断,整个视频从头到尾是连贯的。 二、整个视频中,最好将遗嘱人、见证人、周围环境、局部特写等悉数录入,整个视频不要剪辑、修改、编辑,不要使用人脸美化功能,避免造成辨认难度。 三、见证人的人数及其资格要符合法律规定,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”、“继承人、受遗赠人”、“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”这三类人均不得作为录音录像遗嘱的见证人。温馨提示: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,要保证录音录像的完整性和连贯性,避免使用人脸美化功能,见证人人数及资格均应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