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遗嘱虽然具有高效便捷、清晰容易辨认的优点,但因其机械性较强,遗嘱人人格痕迹较弱,难以推定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也存在极易被伪造、篡改的风险。因此,法律对打印遗嘱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。首先,打印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不仅对见证人的人数提出了要求,对见证人的资格更是作出了严格规定,见证人的人数不够或资格不符,均会导致打印遗嘱无效。其次,遗嘱人和见证人均需在每一页打印遗嘱上签字。签字行为,表明遗嘱人和见证人对遗嘱内容的确认,能够保证遗嘱系遗嘱人真实意愿。最后,打印遗嘱的每一页都要注明签署时间,要具体到年、月、日。签署时间既是判断遗嘱人订立遗嘱时行为能力的重要时间点,也是判断“哪份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”的重要依据。温馨提示:采用打印方式订立的遗嘱,遗嘱人和见证人注意在每一页上签字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